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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协调处工作职责
供稿单位: 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06年04月17日         作者:         来源: 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584

1、负责承办离退办党委、行政综合性文件和工作意见、总结、工作安排等公文。
2、负责党委会、行政办公会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拟定;负责机要、文书、文印工作;按规定做好文件的处理工作;做好保密工作。
3、协助党委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、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、廉政建设;做好党员发展、教育、培训及党费管理等工作。
4、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考绩;负责对机关干部的培训、考核、任免及奖惩;负责对工勤人员及聘用人员的考核与管理。
5、负责工作目标管理和干部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。
6、负责审核机关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发放标准,按政策规定做好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。
7、负责文书档案、人事档案、财务档案的管理。
8、负责组织协调离退办全局性、综合性会务和活动;负责协调与横向部门和机关内部的工作联系。
9、做好对外对内的接待与来信来访工作。
10、负责离退办工作情况和上级部门有关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。
11、负责全办工作信息、工作动态的收集、整理,编制《工作简报》等,做好宣传报道工作。
12、负责全办网络和网站的管理与维护。
13、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机关房产、固定资产管理、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14、负责管理和发放办公用品、活动用具及设施;负责老干部活动室设施、活动用品的管理等工作。
15、负责全办节假日值班制度的落实。
16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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